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临沂一加油站被罚两万元

临房网 2021-10-2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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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一把加油枪,如果其气液比不达标,或者加油站的储罐系统密闭性未达标,不仅会污染环境,影响到周围人群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增加了加油站自身的安全隐患。临沂市河东区一家加油站就因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加油枪气液比和储罐系统密闭性未达标,被环保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两万元。

  今年5月28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执法人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临沂市河东区一加油站6个汽油加油枪的气液比、4个汽油加油机液阻、储罐系统密闭性进行监督性检查。依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5月3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加油枪气液比、储罐系统密闭性未达标。

  该加油站涉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加油站罚款2万元。

  生态环保部门提示,加油站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后,排放油气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且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油气回收改造验收及日常油气回收治理环保检测服务。加油站自身要加强油气回收运行管理,加油站负责人发现设备老化、集气罩损坏的要立即更换;在加油站每日交接班时要对油气回收泵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加油机要立即停止使用,维修恢复正常后方可运行。对现场有明显汽油味的加油站需要进行全面检查,寻找跑冒滴漏点并落实整改;对于情况复杂的需通过第三方机构的液阻检测、密闭性检测、气液比检测来确定症结所在。


    编辑者:m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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