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临沂这些人被查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临房网 2019-09-12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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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市纪委市监委通报

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市纪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一、兰山区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玉然收受企业财物乱作为问题。2012年至2019年,李玉然在担任兰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兰山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兰山区白沙埠沂河滨河片区旧村改造建设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兰山区住建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先后收受多名企业负责人、建筑工程商的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征地建厂、协调案件等方面谋取利益,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损害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另外,李玉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22日,李玉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程建民收受、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物问题。2009年12月至2018年6月,程建民在任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先后索取、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个人财物,在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减免规划设计费、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影响了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另外,程建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23日,程建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兰陵县矿坑镇棠林村村委会原主任蒋凡飞索要、收受企业负责人及村民钱财问题。2015年3月至2018年,蒋凡飞分别利用担任棠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棠林村村委会主任职务的便利,多次索取、收受辖区企业主和村民现金、超市购物卡,并为他人在土地承包、企业经营中谋取利益,与民争利、贪得无厌、“雁过拔毛”,破坏当地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此外,蒋凡飞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7月1日,蒋凡飞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

上述3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有的长期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有的以协调关系为由,收受好处乱作为,还有的把聚财敛财的黑手伸向辖区企业和村民,搞“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从近期市纪委调研排查情况看,在营商环境方面仍存在服务态度生冷硬横、办事效率低下、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不论是对典型问题的查处,还是深入一线调研摸底,都充分体现市委对破坏营商环境下重手、不姑息、零容忍的决心和力度,充分体现市委尊商、重商、爱商、亲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理念和愿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自觉做便捷、高效、优质营商环境的创造者、维护者、践行者;要认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对照检视、反躬自省,切实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抓紧抓牢、抓出成效。要聚焦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要求,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流程再造,推动我市审批服务、办事效率再提速再换挡。要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亲清观念,既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又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为企业解忧纾困,全心全意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以“工作落实年”为统领,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切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严查重处、快查快结,为全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市纪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市纪委通报近期察访发现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蒙阴县垛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张鹏接受辖区企业宴请问题。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左右,蒙阴县蒙阴街道人社所副所长徐峰与蒙阴县某运输公司负责人陈某到垛庄镇找张鹏协调陈某公司办公场所事宜。随后,3人一起到垛庄镇某饭店就餐,同时张鹏联系垛庄镇一建筑公司经理石俊华一同参加。期间,徐峰、石俊华、陈某3人饮用石俊华提供的五粮液白酒一瓶,就餐费用由石俊华支付。2019年9月9日,张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沂水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陈向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奥德集团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总经理公为余以协调公司业务为由,邀请陈向阳以及沂水县2个房地产公司经理等人到其公司内部食堂就餐。期间,陈向阳饮用白酒,就餐费用由沂水奥德公司承担。2019年9月10日,陈向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刘英伟、陆扬辉等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9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主任王燕和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刘英伟分别带领工作人员陆扬辉、纪绍兰、上官自春、徐勤洋等人到杨集镇督导检查工作,杨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锋陪同并安排中午到该镇某饭店就餐。期间,刘英伟、陆扬辉和周锋饮用白酒。2019年9月10日,陆扬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英伟因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燕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通报指出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反工作纪律午间饮酒,既有单位“一把手”,也有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充分暴露出在全市深入纠治“四风”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肆意妄为,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受到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守纪律底线,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通报强调

作风建设关系到我们党能不能守住立党初心,实现执政使命。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政治定力,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表对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紧盯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节礼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断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编辑者:ya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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